关于印发《中国(湘潭)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行动计划(2020—2021年)》的通知
湘潭市商务局 xtsw.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0-11-04 15:57
潭办发〔2020〕9号
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国(湘潭)跨境电子商务综合
试验区建设行动计划(2020—2021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大型企业、高等院校,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中国(湘潭)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行动计划(2020—2021年)》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中国(湘潭)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
行动计划(2020—2021年)
为全面推进中国(湘潭)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湘潭综试区)建设,加快将其打造成为具有中国内陆特色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和全省跨境电商新的增长极,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0〕4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湘潭)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中国(郴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0〕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思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顺应“互联网+新经济”发展趋势,适应新型商业和进出口贸易转型发展要求,结合湘潭市发展定位和基础优势,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服务创新、协同发展”的原则,以“一年内初步构建我市跨境电商全产业链、生态链,近期着力于公共服务建设以实现高效运转”为工作主线,积极探索跨境电商新途径新模式,着力推动我市内外贸融合发展,努力构建“内陆特色、湘潭元素”的跨境电商促进体系。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初步完成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通关便利举措,积极出台政策,扶培市场主体,形成以“数字化监管+数字化贸易+数字化服务”为特征的跨境企业集聚、出口进口并举、线上线下融合、服务体系健全、运转高效的跨境电商基本格局。
(一)扩大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力争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额2.2亿美元。其中,湘潭综保区完成1.2亿美元,湘潭高新区完成0.5亿美元,其他县市区和园区完成0.5亿美元。
(二)引导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发展。努力将湘潭综保区和湘潭经开区打造成为面向湖南中西部地区重要的跨境商品物流分拨中心、仓储中心、转口贸易中心和跨境电商创新发展区,将湘潭高新区、岳塘经开区打造成为跨境电商企业特色发展集聚区。积极推动湘潭天易经开区、湘乡经开区跨境电商服务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在韶山市谋划建设中国(韶山)跨境电商进出口展示交易中心。
(三)完善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链。力争引进2家以上知名跨境电商全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企业,引进和培育一批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跨境电商重点企业和跨境电商第三方服务平台企业,打通跨境电商从区域集货、出口退税、国际物流和清关、海外仓储等全流程服务通道。促进本地外贸企业应用跨境电商比例达到20%以上,在全市探索实现跨境电商B2B进出口模式。
(四)加强全市跨境电商人才培育。培育跨境电商人才1000名以上,初步形成跨境电商人才定制化培养的校企合作机制,鼓励市内高校开设跨境电商专业;鼓励社会专业机构和产业协会开展跨境电商人才培训,构建专业化、社会化、国际化的跨境电商人才培养体系。
三、工作举措
(一)统筹推动,夯实基础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书记任顾问、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商务、发改、财政、工信、人社、教育、市场监管、海关、税务、邮政、外汇、人民银行等部门,以及各县市区(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国(湘潭)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形成支持湘潭综试区建设的强大工作合力。(详见附件)
2.强化资金保障。开展争资争项工作,积极争取国、省政策资金支持。同时,市、县两级将湘潭综试区建设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视情逐年增加。[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排名第一为牵头单位,下同]
3.建设湘潭综试区跨境电商线上公共服务平台。开发“湘潭跨境电商线上公共服务平台”并对接长沙海关二级节点,向跨境电商关联企业开放数据传输接口,实现企业、服务机构、监管部门等信息互联互通。分步实施线上公共服务平台多功能一站式办理(含电商企业、物流企业以及海外仓备案申请、出口退税申报、认证认可、市场主体信息对接、物流信息查询、跨境金融、企业信用等级评估、大数据分析等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韶山海关、湘潭综保区、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研金融办、产业集团、市税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4.加快海关监管场站建设。优化湘潭综保区“9610”监管场站,升级改造“场站申报系统”“场站管理系统”,实现“9610”进口以及“9610”“9710”“9810”出口一站式快速通关服务。新建符合海关要求的保税备货通关查验平台。创新业务模式和通关模式,引进跨境电商供应链及跨境仓储企业,开发部署智能化的“申报系统”“WMS管理系统”,与海关金二系统对接、联调,实现跨境保税备货业务“1210”进口、出口双流向。协调落实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商综试区的各项优惠政策。(责任单位:湘潭综保区,韶山海关、市商务局;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
(二)培引主体,提升产业
1.着力培育本地传统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全面梳理我市优势产业链,深入研究适合发展跨境电商的企业及产品,打造2条以上跨境电商特色产业链,培育本地跨境电商特色产品。引导新增30家以上本地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重点培育迅达厨具、永霏医疗、臻和亦康、新韶光电器、振添光学、埃普特医疗等生产贸易型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发挥中部(岳塘)国际商贸城线下商品资源优势,重点支持申报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加快打造国际商品馆和进出口商品批零基地,争创国家进口贸易促进示范区,推动“线上+线下”跨境电商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深入开展招商活动。制定招商引资工作计划,组建跨境电商产业招商小分队并开展专业培训,聚焦粤港澳、长三角、京津冀等重点区域,对接省内外跨境电商协会及异地湘商资源,开展点对点招商活动。积极参加进博会、广交会等重点活动,宣传推介湘潭优势资源。[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积极引进培育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物流企业和跨境电商供应链企业。深化与阿里、京东等电商领军企业的合作,加快推动跨境电商项下业务开展。策划包装跨境电商小镇等一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立重点招商企业目录库,主动对接速卖通、环球易购、敦煌网、有棵树等跨境电商头部平台企业跟进招商,力争引进2家以上跨境电商头部企业区域总部及集货中心、结算中心落户湘潭。着力引进知名供应链金融平台、物流供应链平台、出口保险机构等,形成我市跨境电商产业全链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产业集团,各县市区(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创新发展,打造特色
1.实施“一区一策”战略,结合我市国家级园区功能定位和产业特色,重点支持将湘潭综保区和湘潭经开区打造成为面向湖南中西部地区重要的跨境商品物流分拨中心、仓储中心、转口贸易中心,依托湘潭高新区、岳塘经开区线下产业支撑及综合服务基础,将其打造成为跨境电商零售企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湘潭高新区、湘潭经开区、湘潭综保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