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商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湘潭市商务局 xtsw.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3-01-19 15:48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5、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9、工资福利
10、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11、个人家庭
12、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13、商品服务
14、三公
15、政府性基金
16、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17、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20、专项清单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政府采购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办公室。 牵头编制全市内外贸、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建议、提案分办、督办协调工作;综合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印章管理、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宣传、保密、信访等工作;牵头综合协调机关各科(室)工作;搞好调查研究、协助领导了解和掌握全面情况;组织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局系统深化改革相关工作。
2、财务科。 研究提出与商务工作相关的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建议;承担与商务工作相关的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工作,编报预决算并下达预算;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直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的内部审计工作。
3、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 拟订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和行业发展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市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监测分析工作;负责重要商品(肉类)储备管理;监测分析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按照有关规定对石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对茧丝绸流通进行管理;拟订促进酒类流通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牵头实施;统筹全市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
4、市场体系建设科。 拟订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拟订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拟订鼓励类流通设施目录,规范商业领域投资的市场准入程序,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流通设施建设;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对接;承担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5、流通业发展科。 拟订推动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的相关工作;推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承担商业特许经营相关管理工作;推进中小微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加工、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品牌建设和绿色流通发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推动追溯体系建设,承担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并推进其规范发展。
6、市场秩序科。 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牵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牵头全市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推进商务诚信建设,促进信用销售和信用服务业发展;牵头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相关工作;建设和管理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组织、指导商务行政执法;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负责直销管理及内资直销企业市场准入,指导协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发展,推动发卡企业备案制度的落实。
7、电子商务科。 统筹全市跨境和境内电子商务工作,拟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
8、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科。 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技术进出口工作;承担全市商贸服务业(包括餐饮业、住宿业)行业管理与促进工作。牵头拟订全市会展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规范性文件,承担会展业促进与管理有关工作。
9、对外贸易科。 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配额招标政策,指导全市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承办全市进出口目标任务分解和考核工作,并负责进出口贸易业务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协调、促进全市加工贸易、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组织参与全市境外展览会、交易会等外贸促进活动;负责全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和后期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宣传工作,协助省商务厅做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协助上级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配合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10、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 组织拟订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及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管理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依法审核、转报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对外投资设立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拟订市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劳务合作;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11、投资管理科。 拟订全市利用外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促进外商直接投资;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组织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依权限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受理、协调办理外来投资企业投诉;承担全市利用外资和内联引资统计和评价工作;调度、跟踪和服务投资项目,督导项目履约、开工、资金到位情况。
12、经济协作科。 拟订我市国内横向经济联合和经济协作、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规划和措施;承担我市对接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和长株潭都市圈建设等相关工作;承担国家级、省级经济开发区的有关指导工作;组织研究分析全市产业园区开放型经济发展情况。
13、信息科。 负责局机关计算机办公设备的采购、管理和维护;负责拟订全市商务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市商务信息化的推广和商务信息的开发、研究及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建设及政府网站运行管理工作,推行电子政务在全市商务领域的普及和应用;承担省商务厅、市政府下达的各项信息服务及管理工作;收集处理商务舆情反映;管理局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和维护局机关无纸化办公平台,促进机关电子政务建设。
14、综合治理安全科。 负责局系统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维护稳定、非正常上访及邪教人员的教育转化、监控工作;配合指导、监督商务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系统突发事件的统计上报,并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商务系统企业改制工作。
15、投资促进科。 组织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并统筹全市招商引资活动计划,建立和完善投资促进工作机制;承担重点招商项目策划、包装和发布,统筹指导招商引资活动;承担省市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的统计、分析和考核评价;指导全市招商安商和投资促进工作;承担全市承接产业转移项目调度、跟踪和服务工作。
16、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 承担国家、省商务法律、法规和普法工作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承担本局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的研究与协调;承担本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本局有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局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普法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承担本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听证工作;负责本局法律事务有关工作;承担本局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组织办理、发证等具体工作。
17、口岸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口岸开放、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负责全市口岸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口岸物流园区建设;指导电子口岸通关信息平台建设;负责权限内口岸开放和关闭的调查、论证及报批验收工作。
18、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教育培训的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境)人员备案;承办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工作。
19、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20、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21、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机构设置
湘潭市商务局内设机构包括:湘潭市商务局为湘潭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核定人员编制数90人,实有在职人数82人。根据上述职责,商务局设1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市场体系建设科、流通业发展科、市场秩序科、电子商务科、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科、对外贸易科、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投资管理科、经济协作科、信息科、综合治理安全科、投资促进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口岸科、人事科共18个科室,另设机关党委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下属湘潭市投资促进事务中心1个副处级级机构; 湘潭市会展经济发展办公室、湘潭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中心2个正科级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1、湘潭商务局本级; 2、湘潭市投资促进事务中心; 3、湘潭市会展经济发展办公室; 4、湘潭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645.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45.55万元,(其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751.5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门收入预算包含有原行办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946.71万元,本年度原行办撤销成立商改办并独立编制部门预算,所以本年度收入较去年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645.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5.5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51.5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门支出预算包含有原行办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946.71万元,本年度原行办撤销成立商改办并独立编制部门预算,所以本年度支出较去年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645.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5.55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544.9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0.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其他商贸事务支出100.6万元,主要用于商务工作会议经费4.6万元、商务综合统计工作经费10万元、成品油市场管理整顿工作经费2万元、优化外来投资环境工作经费9万元、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5万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40万元、开放型经济发展引导资金10万元、内贸流通工作经费20万元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0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5.83万元,增长23.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全市部门预算公用经费标准比上年度增加6000元/人/年,所以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31.81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招商引资接待费预算没有在部门预算中体现,部门预算只包含了本单位一般公务接待的预算数,所以“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减少明显。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6万元,拟召开商务工作会议等会议,人数为50-100人,内容为全年商务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安排以及展望;培训费预算4万元,拟用于参加省、市规定参加的各种党校和业务培训费用;本单位没有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5.7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1.8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93.9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64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4.95万元,项目支出100.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务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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