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商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湘潭市商务局 xtsw.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4-01-18 14:30
目 录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本年“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政府采购预算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区域经济合作和口岸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和口岸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2.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7.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8.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9.贯彻执行我国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市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牵头承担全市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10.配合省商务厅做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产业安全应对、反垄断应诉等工作。
11.宏观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政策;指导县市区和国家级、省级开发园区权限内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核准工作;指导投资促进及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市内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1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的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拟订市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审核、转报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13.负责全市对外开放口岸的规划、管理工作;协调管理全市口岸工作,推动建立“大通关”机制。
14.承担全市商务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市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指导、监督、规范全市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15.推动流通领域追溯体系建设。负责湘潭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对各县市区、各流通节点进行考核及绩效管理。
16.承担会展业促进与管理有关工作。
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湘潭市商务局为湘潭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核定人员编制数90人,实有在职人数83人。根据上述职责,湘潭市商务局设1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市场体系建设科、流通业发展科、市场秩序科、电子商务科、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科、对外贸易科、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投资管理科、经济协作科、综合信息科、综合治理安全科、投资促进科、法规科(审批服务科)、口岸科、人事科,另设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会工作委员会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等4个部门。下属湘潭市投资促进事务中心1个副处级机构;湘潭市会展经济发展办公室、湘潭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中心2个正科级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1.湘潭市商务局本级,2.湘潭市投资促进事务中心,3.湘潭市会展经济发展办公室,4.湘潭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651.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51.68万元,(其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6.1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651.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1.68万元。支出较2023年增加6.1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651.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1.68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551.0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0.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其他商贸事务支出100.6万元,主要用于商务工作会议经费4.6万元、商务综合统计工作经费10万元、成品油市场管理整顿工作经费2万元、优化外来投资环境工作经费9万元、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5万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40万元、开放型经济发展引导资金10万元、内贸流通工作经费20万元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0.3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3万元,增长2.5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不含商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中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减少1万元,主要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6万元,拟召开商务工作会议等会议,人数为50-100人,内容为全年商务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安排以及展望;培训费预算4万元,拟用于参加省、市规定参加的各种党校和业务培训费用。无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开支。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4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65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1.08万元,项目支出100.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务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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