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商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湘潭市商务局 xtsw.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18-08-24 17:04
第一部分 湘潭市商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潭市编〔2015〕42号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区域经济合作和口岸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和口岸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协调全市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贯彻执行我国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市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牵头承担全市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十)配合省商务厅做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产业安全应对、反垄断应诉等工作。
(十一)宏观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政策;指导县市区和国家级、省级开发园区权限内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核准工作;指导投资促进及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市内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的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拟订市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审核、转报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十三)负责全市对外开放口岸的规划、管理工作;协调管理全市口岸工作,推动建立“大通关”机制。
(十四)承担全市商务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市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指导、监督、规范全市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五) 推动流通领域追溯体系建设。负责湘潭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对各县市区、各流通节点进行考核及绩效管理。
(十六)承担会展业促进与管理有关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1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财务科。
(三)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
(四)市场体系建设科。
(五)流通业发展科。
(六)市场秩序科。
(七)电子商务科。
(八)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科。
(九)对外贸易科。
(十)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
(十一)投资管理科。
(十二)承接产业转移科。
(十三)信息科。
(十四)综合治理安全科。
(十五)追溯体系建设科。
(十六)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
(十七)口岸科。
(十八)人事科。
第二部分 湘潭市商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收入决算数3309.02万元,2016年度收入决算数3678.27万元,2017年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369.25万元,同比减少10.04%。
本单位2017年度支出决算数3649.35万元,2016年度支出决算数3785.36万元,2017年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36.01万元,同比下降3.59%。
本单位2017年度上年结转结余决算数459.88万元,2016年度上年结转结余决算数563.84万元,2017年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03.96万元,同比减少18.44%。
本单位2017年度年末结转结余决算数119.55万元,2016年度年末结转结余决算数459.88万元,2017年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340.33万元,同比减少7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总收入决算数3309.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3282.57万元,占年度总收入比重99.2%;其他收入决算数26.45万元,占年度总收入比重0.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总支出决算数364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836.28万元,占年度总支出比重50.32%;项目支出决算数1813.07万元,占年度总支出比重49.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3282.57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3643.56万元,2017年比2016年减少360.99万元,同比下降9.91%。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3377.6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3750.65万元,2017年比2016年减少373.05万元,同比下降9.95%。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上年结转结余决算数214.58万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上年结转结余决算数321.67万元,2017年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07.09万元,同比减少33.29%。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决算数119.55万元,2016年度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决算数214.58万元,2017年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95.03万元,同比下降44.2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3377.6万元,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3750.65万元减少373.05万元,同比下降9.9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33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0.97万元,占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比重47.1%;项目支出1786.62万元,占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比重52.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本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337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5.35万元,占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的81.87%;社会保障服务支出46.89万元,占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的1.3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万元,占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的0.15%;农林水支出1万元,占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的0.0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占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的0.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54.35万元,占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的16.41%。
2、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121.69万元。均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3377.6万元与年初预算数1121.69万元对比增加2255.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643.66万元,社会保障服务支出增加46.8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5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增加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加554.35万元。
增加原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643.66万元。
①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追加市场环境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个人奖励经费4.4万元。
②行政运行:追加2017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传统节假日生活补助44.2万元,追加2016年度综治考核奖金126.01万元、追加年初预算增人增资56.82万元、追加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提高津补贴、绩效工资106.44万元、追加2017按新工资标准增加年初预算53.9万元,追加收费收入安排0.8万元。小计388.17万元。
③招商引资:追加省拨招商引资工作经费12万元。
④其他商贸事务支出:追加2017年度外经专项550万元、结转2016年度外经专项3万元,结转2016年度电子商务工作经费转作2017年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经费25万元。财政追加2015年度市场环境组迎检项目创文达标改造资金546.93万元、旅游产品精品展费用12.32万元。上年结转2016年度执法工作开支6.8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支出95.02万元。小计1239.09万元。
(2)社会保障服务支出增加46.89万元
追加提前退休人员补助20.79万元。
追加2017年下半年死亡抚恤费26.1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5万
追加医疗重症大病补助5万元。
(4)农林水支出增加1万元
2016年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四季度奖励1万元。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增加5万元
新型工业化目标考核奖励5万元。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加554.35万元
①行政运行:追加2017年度绩效考核奖励151.8万元。
②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结转2016年度外经专项50万元,追加2017年度农业产业博览会湖南非洲商品节参展经费10万元,追加2017年省级市场监测资金22万元,追加2016、2017年省拨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发展工作资金64万元,追加省拨非试点城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启动资金20万元,追加肉菜流通追溯体系专项建设资金204.15万元。追加罚没非税收入2.4万元。小计372.55万元。
③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追加2017年产业安全数据库建设与维护资金10万元,追加省拨外经发展资金10万元,追加省拨招商引资经费10万元。小计30万元。
以上合计:2255.9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1590.9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比重47.1%。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35.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比重77.68%;商品和服务支出126.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比重7.9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3.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比重13.41%;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5.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比重0.9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总计95.7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数26.57万元(额度另有批复)、公务接待费57.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9万元。
2、2017年度“三公”经费年初财政预算数为119.97万元,年初湘潭市公务消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三公经费控制数为: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没有控制数,按实际批复的额度开支,2017年实际开支为26.57万元;公务接待费控制数8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控制数数12万元。
3、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4.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24.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01万元。
减少原因:本单位2017年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及公车使用,使得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减少,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4、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和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相比增加22.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出国(境)任务按湘潭市旅游外事局和财政局联合审批的额度开支增加9.83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5.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53万元。
增加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2017年度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出国(境)任务比上年增加1人次,所以费用相对增加。
(2)公务接待费:本单位2017年度来潭重点客商接待批次和人数较上年增加,所以费用相对增加。
减少原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之后,本单位公务用车数量由原来的6台减少为3台,并且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使用,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较上年度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95.7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6.57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3批次、人数为4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9万元,2017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公务接待费费决算数为57.2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1批次,人数为3516人次,大部份为招商引资接待开支。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度市人民政府评定我局为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优秀单位。2017年我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湘潭市商务局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根据财政支出项目设定的预期评价指标和标准,对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及其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评价,分析检验财政支出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控制节约成本,切实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合理编制预算,重新梳理原有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本着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凡符合政府采购的支出项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所有专项支出都进行分项目专账核算,做到了专款专用,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和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结果。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17年度整体部门预算支出1716.04万元;项目性支出共623.87万元,其中业务性专项开支68万元,专项性项目支出555.87万元(外经专项),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及全面的工作完成情况,自评得分两项均为优秀。经考核,2017年度市人民政府评定我局为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优秀单位。
(三)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绩效目标设置主要以绩效考核指标为主,经济指标中的数量指标占多,效益指标考核困难较大。专项资金的安排和项目执行应与绩效密切挂钩,加强项目资金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管。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定期对预算支出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并分析,及时对费用预算执行情况不到位现象进行反馈,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完善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探索更加科学的绩效考核方式和方法。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数141.6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131.67万元增加10万元,增加7.59% 。
增加主要原因:由于本单位一批电脑、打印机使用年限较长,已达到报废年限,本年度集中购置了一批电脑、打印机等电子设备和一批办公家具。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通过政府采购平台采购支出合计1002.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66万元,包括办公电脑16台,打印机8台,碎纸机7台,办公家具一批;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756.72万元,主要包括创文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程554.36万元和菜肉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程202.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0.25 万元,包括政府采购展会支出48.82万元、印刷费支出43.45万元、购买服务支出137.9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全部属于一般公务用车。本部门无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政府办公厅、室(款)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应各级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商贸事务方面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服务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服务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保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十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七、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人员支出:直接用于公务员个人部分的支出,具体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
二十一、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二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十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为完成工作任务用于设备设施的维持性费用支出,以及直接用于公务活动的支出,具体包括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等。
二十四、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二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湘潭市商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单位: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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