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商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湘潭市商务局 xtsw.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19-02-19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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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湘潭市商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年度收支预算情况
(二)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三)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二)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 湘潭市商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潭市编〔2015〕42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区域经济合作和口岸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和口岸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协调全市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贯彻执行我国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市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牵头承担全市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十)配合省商务厅做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产业安全应对、反垄断应诉等工作。
(十一)宏观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政策;指导县市区和国家级、省级开发园区权限内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核准工作;指导投资促进及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市内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的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拟订市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审核、转报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十三)负责全市对外开放口岸的规划、管理工作;协调管理全市口岸工作,推动建立“大通关”机制。
(十四)承担全市商务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市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指导、监督、规范全市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五) 推动流通领域追溯体系建设。负责湘潭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对各县市区、各流通节点进行考核及绩效管理。
(十六)承担会展业促进与管理有关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湘潭市商务局为湘潭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核定人员编制数100人,实有在职人数92人。其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市场体系建设科、流通业发展科、市场秩序科、电子商务科、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科、对外贸易科、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投资管理科、承接产业转移科、信息科、综合治理安全科、追溯体系建设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口岸科、人事科共18个科室,另设机关党委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下属湘潭市投资促进事务中心1个副处级级机构;湘潭市商务执法支队、湘潭市会展经济发展办公室、湘潭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中心3个正科级机构。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以及下属无独立预决算的四个全款拨款事业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基本支出,也包括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经费、优化外来投资环境工作经费、商务执法工作经费和商务工作会议等业务性专项支出。
(一)年度收支预算情况
1.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499.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99.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
收入预算数增减变动情况说明:2018年年初收入预算数1417.71万元,2019年年初收入预算数1499.1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1.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在岗人员变动以及湘政办发〔2018〕80号文件调整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
2.支出预算: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499.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499.1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
2019年年初预算数149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9.89万元;业务性专项支出149.22万元(含非税收入成本支出12万元)。
支出预算数增减变动情况说明:2018年年初支出预算数1417.71万元,2019年年初支出预算数1499.1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9.89万元较2018年(1267.38万元)增加了82.51万元,主要原因在编在岗人员变动以及湘政办发〔2018〕80号文件调整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业务性专项支出149.22万元较2018年(150.33万元)减少了1.1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在岗人员变动引起公车改革补贴变动。
(二)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8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7.11万元,占100 %;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其中,基本支出1349.89万元,业务性专项支出137.22万元。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349.8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49.2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等,其中:业务性专项137.22万元用于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非税收入12万元用于非税成本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增减变动情况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1413.71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1487.11万元,比上年增加了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9.89万元较2018年(1267.38万元)增加了85.21万元,主要原因在编在岗人员变动以及湘政办发〔2018〕80号文件调整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业务性专项支出137.22较2018年(146.33万元)减少了9.11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要求。
(三)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1349.8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43.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48.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3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数增减变动情况说明:2018年度工资福利支出1047.89万元,2019年度工资福利支出1143.9万元,比上年增加96.0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在岗人员变动以及湘政办发〔2018〕80号文件调整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2018年度商品服务支出150.32万元;2019年度商品服务支出148.65万元,比上年减少1.67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要求;2018年度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17万元,2019年度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34万元,比上年减少11.83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变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初"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3.40万元,包括:公务接待费8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年初财政专项预算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与上年数据一致,没有增减变动。
(二)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计划金额为12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9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48.65万元, 比上年预算减少1.67万元,下降1.11%,主要是落实省级文件精神以及市政府关于“一般性支出压减20%,‘三公’经费预算压减30%”的总要求。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等其他费用。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0.35万元,培训费预算4.23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2020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9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9.89万元,项目支出149.2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本单位的其他收入为实有资金账户收入,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其他经费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十、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 文档附件: |
|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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