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湘潭市商务局 xtsw.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19-08-27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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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湘潭市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湘潭市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第四部分 湘潭市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湘潭市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和拟定行业中长期发展的规划的年度规划并引导实施;负责对本行业所辖各行业协会工作的协调、指导、服务;维护行业竞争秩序;贯彻国家技能标准;协助主管局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评定;组织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研究提出本行办所辖企业改革改制方案措施;协助主管局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并指导督促实施;落实各项改革政策;妥善安置好职工;建立和完善保险机制;负责行办离退休干部职工、企业离休干部及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行业综合统计、信息收集,分析处理、传递;做好本行办国有资产管理及非税征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好本行业所辖基层党建、党风廉政、法制教育及政治思想工作;做好本行办企业改制维稳、消防安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工作。完成主管局下达的各项年度考核目标;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或委托管理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湘潭市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内设机构包括:潭市编【2002】90号文件,核定我办财政综合预算事业编制11名,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内设3个副科级机构,分别为综合管理科、行业指导和安全生产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湘潭市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为本单位报表。
第二部分 湘潭市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决算数总计:442.93万元。比上年度收入决算440.25万元增加2.68万元,增加0.38%。增加原因:提高工资标准,人员经费增加。
本单位2018年度支出决算数总计:442.93万元。比上年度支出决算440.25万元增加支出2.68万元,增加0.38%。增加原因:提高工资标准,人员经费增加。
本部门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本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5.72万元为以前年度的经营亏损。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决算数总计: 442.93万元。均为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15万元,占年度总收入的9.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万元,占年度总收入的1.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94.79万元,占年度总收入的89.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决算数总计: 442.9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15万元,占年度总支出的9.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万元,占年度总支出的1.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94.79万元,占年度总支出的89.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总计:442.93万元。比上年度收入决算440.25万元增加2.68万元,增加0.38%。增加原因:提高工资标准,人员经费增加。
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总计:442.93万元。比上年度支出决算440.25万元增加支出2.68万元,增加0.38%。增加原因:提高工资标准,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442.9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与上年支出决算数440.25万元比较增加2.68万元,增加0.38%
主要原因:提高在职人员和离休人员工资标准,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442.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7.84万元,占本年支出决算数的92%;公用经费35.09万元,占本年支出决算数的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442.93万元与年初预算数285.37万元对比增加157.5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3.1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增加109.41万元。
增加原因:
1、2018年3名退休人员去世抚恤金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43.15万元,
2、2018年企业维稳专项资金增加: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行政运行5万元,
3、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增加: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物资事务-行政运行32.2万元,
4、预发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基本工资标准、增加离休人员离休费增加: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物资事务-行政运行1.56万元,
5、离休人员护理费提高标准增加: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物资事务-行政运行13.5万元,
6、2017年综治考核奖金增加: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物资事务-行政运行49.31万元,
7、2017年绩效考核奖增加: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物资事务-行政运行12.84万元.
合计增加: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9.4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2.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2.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57%;商品和服务支出35.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5.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35%。
1、工资福利支出252.22万元,占本年基本支出的5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9.91万元、津贴补贴25.65万元、奖金79.15万元(包括2名提前退休人员的绩效奖及离退休人员的综治考核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8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77.89万元(包括5名离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89万元、住房公积金11.80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35.09万元,占本年基本支出的8%。主要包括办公费1.81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1.3万元、电费3.35万元、邮电费0.45万元、差旅费0.31万元、维修(护)费6.38万元、培训费0.19万元、劳务费3.44万元、工会经费1.23万元、福利费2.57万元、其他交通费8.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5.62万元。占本年基本支出的35%。主要包括离休费33.55万元、抚恤金45.25万元、生活补助53.6万元、医疗费4.5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6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单位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额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费用0万元。与年初预算三公经费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2.9万元,公务用车费用0万元相比减少公务接待费用2.9万元。
减少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使得公务接待费有所减少。
2、本单位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额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费用0万元。与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额0.07万元比较减少0.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度减少0.7万元、公务用车费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
减少原因:本年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严格控制在预算核定的范围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额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此类指标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因机构改革不要做此项工作。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09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2万元减少26.91 万元,降低43%。
主要原因是:2018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和报批程序,严格规范审批财务项目开支和办公物品的购置。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使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数比比年初预算数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未发生政府采购行为。没有授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支出,也没有授予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支出。政府采购支出没有占比。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年末公务用车为零。
本部门无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三、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物资事务(款)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比例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指事业单位购买日常的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以及支付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服务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指事业单位开支的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奖金、以及为在职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费等。
十、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如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生活补贴、抚恤金、独生子女费等。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经营结余:指事业单位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支相抵后余额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余额。年末结账后,本科目一般无余额;如为借方结余,反映事业单位累计发生的经营亏损。
第四部分 湘潭市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文档附件: |
| 物资行办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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