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湘潭市商务局 xtsw.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19-08-29 17:19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湘潭市商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职责调整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及决算编报范围

(一)内设机构设置

(二)决算单位构成及编报范围

第二部分  湘潭市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湘潭市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湘潭市商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潭市编〔2015〕42以及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区域经济合作和口岸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和口岸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协调全市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贯彻执行我国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市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牵头承担全市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十)配合省商务厅做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产业安全应对、反垄断应诉等工作。

(十一)宏观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政策;指导县市区和国家级、省级开发园区权限内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核准工作;指导投资促进及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市内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的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拟订市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审核、转报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十三)负责全市对外开放口岸的规划、管理工作;协调管理全市口岸工作,推动建立“大通关”机制。

(十四)承担全市商务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市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指导、监督、规范全市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五) 推动流通领域追溯体系建设。负责湘潭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对各县市区、各流通节点进行考核及绩效管理。

(十六)承担会展业促进与管理有关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职责调整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湘潭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潭办〔2018〕5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就市商务局体制机制、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部门领导体制机制调整

市商务局对外加挂市政府口岸办公室牌子。

(二)关于职责调整和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职责调整

(1)将市商务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职责,协调全市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职责,协助上级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整,配合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冒伪劣商品的组织协调工作职责,划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食糖储备管理管理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对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险公司进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人民政府经济研究和金融工作办公室。

2.有关职责分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外商投资涉及领域相关部门开展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相关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提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与市商务局联合发布。

(三)关于内设机构调整

1.信息科更名为综合信息科,职责调整为:牵头编制全市内外贸、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综合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开展调查研究、组织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商务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市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建设及政府网站运行管理工作,推行电子政务在全市商务领域的普及和应用。承担省商务厅、市政府下达的各项信息服务及管理工作。收集处理商务舆情反映。管理局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和维护局机关无纸化办公平台,促进机关电子政务建设。

2.办公室职责调整为: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印章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分办、督办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计算机办公设备的采购、管理和维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局系统深化改革相关工作。

3.市场秩序科职责调整为: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牵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商务诚信建设,促进信用销售和信用服务业发展。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建设和管理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工作。组织、指导商务行政执法。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负责直销管理及内资直销企业市场准入,指导协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发展,推动发卡企业备案制度的落实。

4.流通业发展科职责调整为:承担推动流动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的相关工作,推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承担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促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建设中小微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加工、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品牌建设和绿色流通发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对外贸易科职责调整为: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配额招标政策,指导全市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承办全市进出口目标任务分解和考核工作,并负责进出口贸易业务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协调、促进全市加工贸易、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组织参与全市境外展览会、交易会等外贸促进活动。负责全市对外贸易经营备案登记和后期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宣传工作,协助省商务厅做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6.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更名为法规科(审批服务科),职责调整为:承担国家、省商务法律、法规和普法工作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承担本局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的研究与协调。承担本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本局有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本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听证工作。负责本局法律事务有关工作。按照授权范围负责统一受理、办理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统筹协调相关科室审批服务业务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限时办结。参与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审联办工作,按照联审决定受理、办理本部门有关手续。承担本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

三、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湘潭市商务局为湘潭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核定人员编制数100人,实有在职人数92人。根据上述职责,商务局设1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市场体系建设科、流通业发展科、市场秩序科、电子商务科、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科、对外贸易科、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投资管理科、承接产业转移科、信息科、综合治理安全科、追溯体系建设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口岸科、人事科共18个科室,另设机关党委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下属湘潭市投资促进事务中心1个副处级级机构; 湘潭市商务执法支队、湘潭市会展经济发展办公室、湘潭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中心3个正科级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及编报范围

湘潭市商务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及编报范围包括:湘潭市商务局本级以及下属湘潭市投资促进事务中心1个副处级级机构和湘潭市商务执法支队、湘潭市会展经济发展办公室、湘潭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中心3个正科级机构。

第二部分  湘潭市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8决算公开.xls

第三部分  湘潭市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决算数3116.12万元,2017年度收入决算数3309.02万元,2018年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192.7万元,同比减少5.82%。主要是因为省市专项资金拨款2018年较2017年减少。

本单位2018年度支出决算数2775.93万元,2017年度支出决算数3649.35万元,2018年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873.42万元,同比下降23.93%。主要是因为2017年农贸市场创文达标提质改造项目开支560万元,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资金支出230万元,2018年无以上项目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总收入决算数3116.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3097.67万元,占年度总收入比重99.4%;其他收入决算数18.64万元,占年度总收入比重0.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总支出决算数277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771.36万元,占年度总支出比重63.81%;项目支出决算数1004.57万元,占年度总支出比重36.1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3097.67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3282.57万元,2018年比2017年减少184.9万元,同比下降5.63%。主要是因为省市专项资金拨款2018年较2017年减少。

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757.29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3377.6万元,2018年比2017年减少620.31万元,同比下降18.37%。主要是因为2017年农贸市场创文达标提质改造项目开支560万元,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资金支出230万元,2018年无以上项目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757.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771.36万元,项目支出决算数985.93万元,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3377.6万元减少620.31万元,同比下降18.3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757.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1.36万元,占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比重64.24%;项目支出985.93万元,占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比重35.7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调整预算数为2757.2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5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757.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9.9万元,占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的76.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03万元,占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的3.81%;农林水支出1万元,占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的0.0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占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的0.1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6.36万元,占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的18.36%;国土海洋等支出30万元,占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的1.09%.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417.71万元,均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757.2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1417.71万元对比增加1339.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692.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03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增加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加506.36万元,国土海洋等支出增加30万元。

增加原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692.19万元。

①其他财政事务支出:追加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费2万元。

②行政运行:追加2017年度综治考核奖金88.89元,追加年初预算增人增资25.27万元,追加2017年度绩效奖87.84万元。小计202万元。

③其他商贸事务支出:追加2018年度外经专项支出199.62万元,追加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40.05万元,追加201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提高工资标准11.52万元,追加疆品入湘资金21万元,追加第十三届中国湘菜美食文化节经费180万元,追加商务招商工作经费40万元。小计492.1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05.03万元

追加死亡抚恤费支出105.03万元。

(3)农林水支出增加1万元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奖励1万元。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增加5万元

新型工业化优秀服务奖金5万元。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加506.36万元

①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追加2018年省级市场监测资金42万元,追加2018年省拨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发展工作资金67.5万元,追加肉菜流通追溯体系专项建设资金3.43万元,追加市直电子商务专项资金38.74万元。追加罚没非税收入10.8万元。小计162.47万元。

②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追加2018年省拨开放型经济发展(招商引资)资金130万元,追加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专项经费23万元,追加省外贸保目标资金12万元。小计165万元。

③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追加市本级电子商务专项资金178.89万元。

(6)国土海洋等支出增加30万元

第五届中国国际矿物宝石博览会奖励资金30万元

以上合计:1339.5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1771.3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比重64.2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43.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比重75.84%;商品和服务支出150.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比重8.4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比重15.6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7.8万元,支出决算为   67.74万元,完成预算的57.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24.4万元,支出决算为2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减少2.17万元,减少8.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出国(境)任务批次和人数较上年减少,费用较上年有所减少。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1.4万元,支出决算为37.26万元,完成预算的45.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19.97万元,减少34.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来潭重点客商接待批次和人数较上年减少,所以费用相对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6.08万元,完成预算的50.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控制公务公车使用,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5.91万元,减少49.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之后,本单位公务用车数量由原来的6台减少为3台,并且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使用,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较上年度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26万元,占5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4.4万元,占36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08万元,占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4.4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4个,累计4人次,开支内容包括赴国外开展经贸洽谈及商务考察活动开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2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74个、来宾2052人次,主要是重点来潭客商招商引资接待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8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我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湘潭市商务局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根据财政支出项目设定的预期评价指标和标准,对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及其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评价,分析检验财政支出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控制节约成本,切实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合理编制预算,重新梳理原有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本着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凡符合政府采购的支出项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所有专项支出都进行分项目专账核算,做到了专款专用,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预算执行和使用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141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7.38万元,项目支出150.33万元。年中预算追加358.6万元(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市级部门预算编制范畴以及上级部门交办临时事务等而产生的不可控因素调整),调增后全年预算总额为1776.31万元。2018年支出合计177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5.9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9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50.28万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77.7万元。项目支出150.33万元。基本支出总预算1625.98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控制率为100%,项目支出总预算150.3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控制率为94.8%。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9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本年实际支出67.7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7.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4.4万元。我局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相比预算安排数节约了25.66万元。本年预计资金无结余。

(三)主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全市到位内资目标值386亿元,实际完成403.29亿元,同比增长18.3%,完成目标任务的104%;

2、利用外资目标值13.5亿元,实际完成13.6亿美元,同比增长12.2%,完成目标任务的101%;

3、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目标值31.5亿美元,实际完成34.15亿美元,同比增长25.1%,完成目标任务的108%;

4、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值为增幅10.6%,实际完成增长10.6%;

5、商贸物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目标值12%,实际增长15%;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6、引进500强企业目标值20个,实际完成22个,完成目标任务110%;

(四)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和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结果。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18年度整体部门预算支出1776.31万元;项目性支出共578.26万元(外经专项),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及全面的工作完成情况,自评得分两项均为优秀。

(五)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1、部门整体绩效指标设定存在精准性和关联度不够的问题,尤其是个性指标的设定没有针对每一项目标对应的产出指标和效益指进行具体的分析和指标设置,存在有的目标量化程度不够,有的指标描述不清晰,有的指标设置不完整等问题;

2、绩效目标实现和预算执行应实行“双监控”,在季度跟踪监控工作中只注重目标完成进度的监控,忽视了预算执行进度的同步监控和管理。

3、在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对于业务和政策吃不透,把握不准,缺乏系统的学习和研究。

下一步改进措施:1、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科学完整的设置绩效目标的各项指标;

2、根据“谁申请、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跟踪监控责任科室,确定专人,将该工作落到实处,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机制,不断积累经验,完善管理,确保监控到位。

3、单位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通过多种形式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学习和培训,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绩效管理水平是加强财政资金规范和高效使用的有力保障,加强学习和培训迫在眉睫。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数150.28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141.67万元增加8.61万元,增加6.08% 。

增加主要原因:由于本单位一批电脑、打印机使用年限较长,已达到报废年限,本年度集中购置了一批电脑、打印机等电子设备和一批办公家具。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52万元,用于参加2018年全国物流园区工作年会会议,人数2人;开支培训费0.97万元,用于参加党校培训,网络安全培训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通过政府采购平台采购支出合计3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0.17 万元。其中我单位授予中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3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3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招商引资接待和其他按规定使用的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商贸事务方面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十一、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款)技术改造支出(项):反映政府预算安排的技术改造支出。

十二、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了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十五、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人员支出:直接用于公务员个人部分的支出,具体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

十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二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十一、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为完成工作任务用于设备设施的维持性费用支出,以及直接用于公务活动的支出,具体包括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等。

二十二、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二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一、湘潭市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docx

文档附件:
    2018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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