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商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湘潭市商务局 xtsw.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0-08-21 15:20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湘潭市商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职责调整

三、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二)决算单位构成及编报范围

第二部分  湘潭市商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湘潭市商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湘潭市商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潭市编〔2015〕42以及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区域经济合作和口岸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和口岸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协调全市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贯彻执行我国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市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牵头承担全市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十)配合省商务厅做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产业安全应对、反垄断应诉等工作。

(十一)宏观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政策;指导县市区和国家级、省级开发园区权限内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核准工作;指导投资促进及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市内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的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拟订市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审核、转报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十三)负责全市对外开放口岸的规划、管理工作;协调管理全市口岸工作,推动建立“大通关”机制。

(十四)承担全市商务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市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指导、监督、规范全市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五) 推动流通领域追溯体系建设。负责湘潭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对各县市区、各流通节点进行考核及绩效管理。

(十六)承担会展业促进与管理有关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职责调整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湘潭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潭办〔2019〕5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就市商务局体制机制、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部门领导体制机制调整

市商务局对外加挂市政府口岸办公室牌子。

(二)关于职责调整和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职责调整

(1)将市商务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职责,协调全市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职责,协助上级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整,配合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冒伪劣商品的组织协调工作职责,划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食糖储备管理管理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对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险公司进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人民政府经济研究和金融工作办公室。

2.有关职责分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外商投资涉及领域相关部门开展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相关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提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与市商务局联合发布。

(三)关于内设机构调整

1.信息科更名为综合信息科,职责调整为:牵头编制全市内外贸、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综合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开展调查研究、组织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商务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市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建设及政府网站运行管理工作,推行电子政务在全市商务领域的普及和应用。承担省商务厅、市政府下达的各项信息服务及管理工作。收集处理商务舆情反映。管理局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和维护局机关无纸化办公平台,促进机关电子政务建设。

2.办公室职责调整为: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印章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分办、督办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计算机办公设备的采购、管理和维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局系统深化改革相关工作。

3.市场秩序科职责调整为: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牵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商务诚信建设,促进信用销售和信用服务业发展。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建设和管理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工作。组织、指导商务行政执法。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负责直销管理及内资直销企业市场准入,指导协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发展,推动发卡企业备案制度的落实。

4.流通业发展科职责调整为:承担推动流动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的相关工作,推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承担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促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建设中小微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加工、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品牌建设和绿色流通发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对外贸易科职责调整为: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配额招标政策,指导全市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承办全市进出口目标任务分解和考核工作,并负责进出口贸易业务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协调、促进全市加工贸易、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组织参与全市境外展览会、交易会等外贸促进活动。负责全市对外贸易经营备案登记和后期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宣传工作,协助省商务厅做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6.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更名为法规科(审批服务科),职责调整为:承担国家、省商务法律、法规和普法工作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承担本局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的研究与协调。承担本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本局有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本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听证工作。负责本局法律事务有关工作。按照授权范围负责统一受理、办理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统筹协调相关科室审批服务业务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限时办结。参与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审联办工作,按照联审决定受理、办理本部门有关手续。承担本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

三、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湘潭市商务局为湘潭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核定人员编制数100人,实有在职人数92人。根据上述职责,商务局设1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市场体系建设科、流通业发展科、市场秩序科、电子商务科、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科、对外贸易科、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投资管理科、承接产业转移科、信息科、综合治理安全科、追溯体系建设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口岸科、人事科共18个科室,另设机关党委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下属湘潭市投资促进事务中心1个副处级级机构; 湘潭市商务执法支队、湘潭市会展经济发展办公室、湘潭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中心3个正科级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及编报范围

湘潭市商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及编报范围包括:湘潭市商务局本级以及下属湘潭市投资促进事务中心1个副处级级机构和湘潭市商务执法支队、湘潭市会展经济发展办公室、湘潭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中心3个正科级机构。

第二部分  湘潭市商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9决算.xls

第三部分  湘潭市商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收入决算数2,947.62万元,2018年度收入决算数3116.12万元,2019年比2018年收入决算数减少168.5万元,同比减少5.4%。主要是因为省级专项资金拨款2019年比2018年减少。

本单位2019年度支出决算数2725.39万元,2018年度支出决算数2775.93万元,2019年比2018年支出决算数减少50.54万元,同比减少1.8%。主要是因为省拨专项资金减少,相应的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总收入决算数2947.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2928.42万元,占年度总收入比重99.35%;其他收入决算数19.2万元,占年度总收入比重0.6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总支出决算数272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924.63万元,占年度总支出比重70.6%;项目支出决算数800.76万元,占年度总支出比重29.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2928.42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3097.67万元,2019年比2018年减少169.25万元,同比下降5.46%。主要是因为省级专项资金拨款2019年比2018年减少。

本单位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706.18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757.29万元,2019年比2018年减少51.11万元,同比下降1.85%。主要是因为省拨专项资金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706.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其中,基本支出1924.63万元;项目支出781.55万元;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757.29万元减少51.11万元,同比下降1.85%,主要是因为省拨专项资金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706.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78.74万元,占98.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4万元,占0.6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万元,占0.3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调整预算数为2706.1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06.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本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70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78.74万元,占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的98.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4万元,占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的0.6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万元,占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的0.37%。

2、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487.11万元,均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706.18万元与年初预算数1487.11万元对比增加1219.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191.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加10万元。

增加原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191.63万元。

①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追加2018年产业项目建设年工作奖励资金105万元。

②行政运行(商贸事务):追加2018年7月—12月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标47.03万元,追加年初预算增人增资7.39万元,追加2018年度综治考核奖92.82万元,追加2018年度绩效奖64.9万元,2019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56.27万元。小计268.41万元。

③其他商贸事务支出:追加2019年度外经专项支出736.76万元,追加我市参加首届进博会经费53.86万元,追加企业人员参加首届进博会补贴27.6万元。小计818.2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7.44万元

追加死亡抚恤费支出17.44万元。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加10万元

追加省拨服务贸易发展资金10万元。

以上合计:1219.0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1924.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751.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比重9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支出173.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比重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1.37万元,支出决算为47.15万元,完成预算的46.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没有控制数,按实际批复的额度开支,2019年实际支出决算为7.9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43万元,减少67.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出国(境)任务批次和人数较上年减少,费用较上年有所减少。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1.4万元,支出决算为29.16万元,完成预算的35.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8.1万元,减少21.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来潭重点客商接待批次和人数较上年减少,所以费用相对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0.02万元,完成预算的83.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3.94万元,增长64.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之后,本单位严格按规定控制和使用公务用车,2019年度公务用车较上年增加,所以费用开支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7.15万元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16万元,占61.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7.97万元,占16.9%,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02万元,占21.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出国(境)任务按湘潭市旅游外事局和财政局联合审批的额度开支决算数为7.97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3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①湖南省商务厅组团赴葡萄牙、科勒迪瓦等经贸洽谈支出5.6万元,主要用于赴葡萄牙、科勒迪瓦进行项目对接和实地调研的差旅费等。

②湘潭市组团赴香港、澳门等经贸洽谈支出2.37万元(共2人),主要用于赴香港统筹组织经贸洽谈会议、拜访对接香港、澳门两地客商差旅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1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16个、来宾2027人次,主要是接待招商引资来潭客商发生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2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我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湘潭市商务局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根据财政支出项目设定的预期评价指标和标准,对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及其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评价,分析检验财政支出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控制节约成本,切实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合理编制预算,重新梳理原有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本着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凡符合政府采购的支出项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所有专项支出都进行分项目专账核算,做到了专款专用,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预算执行和使用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148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9.89万元,项目支出137.22万元。年中预算追加284.85万元(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市级部门预算编制范畴以及上级部门交办临时事务等而产生的不可控因素调整),调增后全年预算总额为1771.96万元。2019年支出合计177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4.7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372.4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48.65万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13.61万元。项目支出137.22万元。基本支出总预算1634.74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控制率为100%,项目支出总预算137.2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控制率为100%。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9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本年实际支出47.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7.97万元。我局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相比预算安排数节约了46.25万元。本年预计资金无结余。

(三)主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立足职能谋发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35亿元,同比增长10.4%,排名全省第1;到位内资488亿元,同比增长19.24%,排名全省第3;利用外资15.4亿美元,同比增长13.5%,排名全省第4;完成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营业额3.81亿美元,同比增长37.57%,排名全省第4;引进“三类500强”企业17家,总投资412.3亿元;累计进出口总额239.09亿元,同比增长4.9%。

2019年,整体部门预算调整后安排1771.96万元中;人员经费为1545.21万元,公用经费226.75万元。人员经费足额按时到位,没有擅自提高标准和少发项目的现象;公用经费主要为保机关各项工作运转,同时服务于主要职能和主要指标的完成,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党建工作深入推进。一是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二是发挥党建领航作用。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三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等制度;四是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2、招商引资方面。紧扣“产业项目建设落地年”主题,突出打造“一谷三城”、构建“1+4”特色产业体系,招商引资呈现出较好来势。一是招商引资精准发力。赴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招商;二是节会活动实效明显。全力组织参与了“2019湖南-粤港澳大湾区投资贸易洽谈周”“等十个省市重大专题招商活动。三是新兴产业招商有亮点。争取湖南医疗器械产业园落户湘潭,医疗器械产业将成为湘潭的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3、外经外贸方面,一是激发外贸企业“破零倍增”,全市园区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扩大到5家,实现外贸破零企业104家,倍增企业45家。二是“万企闯国际”全力推进。组织企业积极参加首届中非经贸博览会、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第二届进博会、广交会、加博会等多个重点展会;三是我市成为首届中非经贸博览会承办单位之一。

4、内贸和电子商务方面。一是商贸物流高标准集群发展,全市21家商贸流通企业进入“省商贸综合体、批发、零售百强”;二是会展经济发展加速;三是湘菜产业链建设着力推进,大力培育四大名人菜;四是开展“家政服务进社区”创新试点。2019年全力发展农村电商,构建农村电商发展体系,电商扶贫成效显著,全年建设农村电商示范网店459个,其中贫困村农产品电商交易额达1.3亿元。通过2019年下半年的艰苦创建,2020年4月26日,国务院已正式批复我市建设中国(湘潭)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四)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和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结果。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19年度整体部门预算支出1771.96万元,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及全面的工作完成情况,自评得分两项均为优秀。

(五)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绩效指标设置与预算指标关联度比较高,但还存指标设置不够细化的问题;

2、在绩效运行与跟踪监控方面,绩效目标实现和预算执行应实行“双监控”;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还不够充分。与实际工作的开展没有达到最好的结合;4、在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对于业务和政策需进行系统的学习和研究。

下一步改进措施:

1、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科学完整的设置绩效目标的各项指标;

2、根据“谁申请、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跟踪监控责任科室,确定专人,将该工作落到实处,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机制,不断积累经验,完善管理,确保监控到位。

3、根据绩效结果找明原因,以绩效结果为导向加强管理,优化部门预算编制,强化支出约束力。

4、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学习和培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加强财政资金规范和高效使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0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4.41万元,增长16.4%。

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单位一批电脑、打印机使用年限较长,已达到报废年限,本年度集中购置了一批电脑、打印机等电子设备和一批办公家具。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02万元,用于召开2019年度商务和开放型经济务虚会,人数72人,内容为2019年度商务和开放型经济务虚会,扎实部署2019年商务经济重点工作,促进市商务经济工作迈上新台阶;开支培训费0.86万元,用于参加市委党校学习培训学杂费3人(3批次)以及 “单一窗口”新功能推广培训,人数92人,内容为我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新功能推广应用专题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采购支出总额183.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7 万元。其中我单位授予中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183.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3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招商引资接待和其他按规定使用的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商贸事务方面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十一、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款)技术改造支出(项):反映政府预算安排的技术改造支出。

十二、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了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十五、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人员支出:直接用于公务员个人部分的支出,具体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

十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二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十一、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为完成工作任务用于设备设施的维持性费用支出,以及直接用于公务活动的支出,具体包括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等。

二十二、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二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湘潭市商务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湘潭市商务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