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我们是深圳市一家经营3c数码类的网站平台公司,简称《蓝客创品》。准备在你市设立物流仓储基地,不知你市政府有何政策上的条件和优惠,望您回复。
来信时间 2017-09-01 11:20:40
来信人 陈*
咨询内容 招商局各位领导你们好:我们是深圳市一家经营3c数码类的网站平台公司,简称《蓝客创品》,为了响应李克强总理号召的"万众创新,大众创业"的目标,加快推进线上线下的步伐,大力扶持实体店的业绩,共享资源,分享经济,创造再就业功能。 本公司因业务上的发展,准备在你市设立物流仓储基地,不知你市有何政策上的条件和优惠,望您回复。
答复部门 湘潭市商务局
回复时间 2017-09-07 17:06:20
满意度 无反馈
答复内容 陈总: 你好!您在市长信箱中的留言“准备在你市设立物流仓储基地,不知你市有何政策上的条件和优惠,望您回复。”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更好地提升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市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特别是仓储物流业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较大。 1.《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潭政发〔2017〕8号)明确了“对新引进的现代物流营业收入首次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物流企业,且本企业当年纳税额和税收贡献率不低于上一年度,按等次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以后每跨越1亿元台阶,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本条奖励直接奖给企业经营团队。” 2.《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保障产业用地促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潭政发[2017]9号)中规定:“利用存量划拨建设用地从事养老设施建设,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利用现有健身休闲设施用地、房产增设住宿、餐饮、娱乐等商业服务设施的,可协议方式供地。” 3.《湘潭市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试行办法》(潭政办发〔2017〕54号)第十一条: (一)对实际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且年纳税额达500万元以上的第三方物流新建项目,按项目开工建设之日起,根据当年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连续奖励三年。 (二)对年营业额达2000万元以上且年纳税额达100万元以上的分拨、配送或采购类物流企业、专业物流服务类企业以及专业运输企业,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连续奖励三年。 (三)鼓励物流企业新建智慧物流信息服务平台,经验收合格后,按平台建设费用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对获得国家职能部门授予“中国物流示范基地”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感谢您对我市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来潭投资兴业!(湘潭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