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请求解决原湘潭市中药经营公司28位退休职工医保问题的报告
来信时间 2018-12-29 10:35:36
来信人 何*
咨询内容 湘潭市中药经营公司是湘潭市商务局下属国有企业,2005年8月经湘潭市人民政府批准改制,采取的是承债式改制方案,资产买受人李坚应该负责28位退休职工一生的医疗保险费的缴纳。由于资产买受人李坚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拖欠,到今天为止,资产买受人李坚不遵守改制方案,不缴纳职工的医疗保险费。市商务局不履行政府部门职责,市商务局领导不作为对退休职工最基本的医疗保障不予解决。我们湘潭市人民最尊重的谈文胜市长,请你在百忙之中过问并落实湘潭市中药经营公司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谢谢!
答复部门 湘潭市商务局
回复时间 2019-01-03 15:11:45
满意度 非常满意
答复内容 何兴国: 你于2018年12月29日致函市长信箱,反映“市商务局不履行政府部门职责,市商务局领导不作为,对退休职工最基本的医疗保障不予解决”问题已批转我局,我局已受理。 现对你所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原湘潭市中药经营公司于2005年8月经湘潭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关闭改制。同年底,投资人李坚摘牌收购该企业,并组建湖南韵丰医药有限公司,并与原市中药经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职工签订了内退托养协议,承诺相关待遇,且经公证处公证。市中药经营公司改制后,湖南韵丰公司(李坚)采取逐年缴费方式,为企业原退休人员和内退人员缴纳医疗保险。由于投资人李坚不信守承诺,老是拖欠,使得原退休人员和内退人员(包括内退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者)为维护权益长年上访。我局在耐心接访和解释相关政策的同时,多次派人斡旋,敦促李坚勉强部分兑现承诺。2012年,在雨湖区人民法院协助下,拍卖李坚名下部分资产后,兑付了截止该时段的相关权益。随后多年里,李坚照旧不讲信用,致使你们的利益又无法兑现。2018年,你们多次就此事上访。我局历来引导你们走司法渠道维护权益,考虑到你们经济条件不宽裕、相关法律知识匮乏,为鼓励、支持你们依法理性维权,我局提供了法律援助,为你们聘请律师,并采取积极配合措施,最终你们的合法权益获得了法庭的裁决支持,现已部分执行到位,在执行过程中我局还派人多次与雨湖法院执行局沟通,恳请以群众利益为重,尽早足额执行到位。 近期,因医保结算技术上的问题,我局又派人多次与市医保局征缴科衔接,但迄今未获得医保局最终回复意见。12月26日,在与你们直接对话时,我局工作人员再次全面系统地讲解了原市中药经营公司改制的过程,阐释了相关政策,表明了对你们所反映问题的立场,并建议你们内部推选合适的人选,义务为大家办理医保续费手续,以维持原缴费方式不变,保障享受医保待遇不变。大家现场即推举了周任、秦明远,他们两位也表示乐意为大家服务。 综上所述,你在信中所述退休职工医疗保险问题,即应属湖南韵丰医药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李坚与你们之间的经济纠纷,显然超出市商务局依法履职尽责范畴。 2019年1月3日